慧齐查服务协议

《慧齐查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2016年12月5日生效,并将取代在此之前的服务协议(若有)。

 

欢迎您使用慧齐查!

 

请仔细阅读《慧齐查服务协议》。您使用慧齐查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我们的服务”或“慧齐查”)即表明您已同意本协议。

 

“慧齐查”由厦门多米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米诺”或“我们”)为您提供。"多米诺"注册于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我们的服务由我们和我们的关联公司或合作伙伴共同为您提供。

 

“您”是指使用“慧齐查服务”的用户。

 

“慧齐查帐户”是指您通过我们的产品或网站注册的帐户,我们所提供的部分服务需要您在登录您的慧齐查帐户之后使用。 除本协议外,我们发布的其他相关的业务规则也是本协议的一部分,请您仔细阅读。

 

慧齐查有权在必要时可修改用户协议,协议一旦发生变动,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内部消息通知用户并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多米诺保留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对于任何网络服务的修改、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多米诺无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一、 服务内容

 

    1、慧齐查接受用户的委托、基于用户的查询指令,提供企业工商信息、法院判决信息、关联企业信息、司法拍卖信息、失信信息、招聘信息、地址信息等信息查询服务,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增加或强化目前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包括新产品以及新增加的服务,均无条件地适用本协议。

 

    2、慧齐查提供的委托查询服务除部分特定说明收费的以外均为免费查询服务,用户使用免费查询服务时不必向慧齐查支付任何费用。对于收费的查询服务,慧齐查在您使用之前会给予明确的提示,只有您根据提示确认其愿意支付相关费用后,才能使用该等收费查询服务。如您未支付相关费用,则慧齐查将不向您提供该收费查询服务。

 

    3、您充分理解,在使用慧齐查时所产生的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及所需的费用(如为使用移动网络而支付的手机费、流量费等各项费用)均应由您自行负担。

 

二、 用户注册及使用规范

 

    1、慧齐查账号的所有权归我们所有,您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将获得所注册账号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您使用,您无权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您的账号。

 

    2、维护账号及密码的安全是您的责任,您应对您的账户的活动负全部的责任。

 

    3、您在使用慧齐查时,所发布的信息(包括企业评价功能、用户注册名、用户头像等)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承担一切因自己发布信息不当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您在使用慧齐查所发布的消息,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攻击党和政府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地区间友好关系的;

 

    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公德、论理道德、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或不实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煽动、组织、教唆恐怖活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人身权利的;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的;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如果您在慧齐查发布信息时不能履行和遵守协议中的规定,为维护慧齐查的形象、荣誉、安全,我们有权删除您发布的相关信息,直到封闭您的账号或/和暂时、永久禁止在慧齐查发布信息的处理,同时保留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的权利,我们在慧齐查的系统中的记录有可能作为您违反法律和本协议的证据。

 

    5、未经慧齐查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注册慧齐查账号,机器抓取、复制、镜像等方式)不合理地获取慧齐查站内信息、资讯、数据等。

 

三、 VIP会员服务条款

 

    1、服务说明

 

    1.1 慧齐查向VIP会员提供的全部服务,均仅限于VIP会员在慧齐查平台使用,任何以恶意破解等非法手段将慧齐查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慧齐查平台分离的行为,均不属于本协议中约定的慧齐查提供的服务。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负责,慧齐查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1.2 当VIP会员使用慧齐查各单项服务时,VIP会员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对各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慧齐查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各类公告的同意。

 

    1.3 您明确了解并同意,慧齐查VIP会员的付费方式为代收费运营商托收的付款方式,您通过此种付费方式付费可能存在一定的商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法分子利用您账户或银行卡等有价卡进行违法活动,该等风险均会给您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您应自行承担向侵权方追究侵权责任和追究责任不能的后果。

 

    1.4 您应自行负责妥善且正确地保管、使用、维护您在慧齐查申请取得的账户、账户信息及账户密码。您应对您账户信息和账户密码采取必要和有效的保密措施。非慧齐查原因致使您账户密码泄漏以及因您保管、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损失的,慧齐查无须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

 

    1.5 慧齐查不对您因第三方的行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服务和网络接入服务、任意第三方的侵权行为。

 

    2、成为VIP会员的方式

 

    2.1 在成为慧齐查VIP会员之前,您必须先根据真实、准确信息注册成为慧齐查用户。用户所填写的内容与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慧齐查有权拒绝其申请或撤销其VIP会员资格,并不予任何赔偿或退还VIP会员服务费。VIP会员的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注册的个人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VIP会员权利不能全面有效行使的责任由VIP会员自己承担,慧齐查有权因此取消其VIP会员资格,并不予退还VIP会员费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任何赔偿。

 

    2.2 用户可通过各种已有和未来新增的渠道成为慧齐查VIP会员,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银支付、手机支付或第三方支付等方式成为VIP会员。在用户使用具体某种方式成为VIP会员时,须阅读并确认接受相关的服务条款和使用方法。慧齐查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授权销售慧齐查VIP会员的属于非法销售,慧齐查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3 成为VIP会员后,VIP会员有权利不接受慧齐查的服务,可联系客服取消VIP会员服务,但不获得VIP会员服务费的退还。

 

    2.4 慧齐查VIP会员账号所有权归慧齐查所有,VIP会员拥有慧齐查账号的有限使用权。

 

    2.5 慧齐查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VIP会员自行负担。

 

    3. VIP会员服务和账号查询

 

    3.1 一旦您成为慧齐查VIP会员,即视为您认可该项服务标明之价格;成为慧齐查VIP会员后,该项服务即时生效。

 

    3.2 VIP会员的增值服务标准以慧齐查网站上标注的详细资费标价为准。

 

    3.3 您可以通过登录慧齐查VIP会员中心免费查询您的账号信息详情,包括已开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消费记录等。

 

    4. VIP会员的权利及限制

 

    4.1 VIP会员服务提供的监控功能有固定的服务使用期限,您一旦成为VIP会员即视为认可它的服务使用期限。

 

    4.2 VIP会员服务仅限于申请账号自行使用;VIP会员服务期内不能在慧齐查帐号之间转移,禁止赠与、借用、转让或售卖。否则慧齐查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取消转让账户、受让账户的VIP会员服务资格,由此带来的损失由VIP会员自行承担。

 

    4.3 慧齐查VIP账号同一时间同一账号仅可在1台移动通信设备上登录使用,超出上述范围使用的,将被踢下线。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超范围使用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同时慧齐查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4 若VIP会员的行为持续违反本协议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慧齐查认为VIP会员行为有损慧齐查或他人的声誉及利益,慧齐查公司有权取消该VIP会员的VIP会员资格而无须给与任何补偿。

 

    4.5 VIP会员不得以盗窃、利用系统漏洞等非法途径以及在未获慧齐查授权的非法销售慧齐查VIP会员的网站上获取或购买VIP会员服务,否则慧齐查有权取消VIP会员的服务资格。由此引发的问题由VIP会员自行承担,慧齐查不负任何责任。

 

    4.6 任何VIP会员不得使用带有非法、淫秽、污辱或人身攻击的含义污辱或人身攻击的昵称和评论,一经发现,慧齐查有权取消其VIP会员资格而无需给与任何补偿和退费。

 

四、 隐私保护

 

    1、我们不会公开或向第三方披露您的注册资料及使用慧齐查时非公开的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为维护慧齐查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及慧齐查相关规则中的特殊约定;

 

    其他需要公开、编辑或透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2、慧齐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服务,在此情况下,如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慧齐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慧齐查有权将相关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3、在不透露您的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您同意我们对包含您的信息的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利用。

 

五、 知识产权

 

    1、除非慧齐查另行声明,本网站(www.huiqicha.com)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相关权利,均归慧齐查和多米诺所有。“慧齐查”及相关图形等为厦门多米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2、未经慧齐查书面授权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抓取、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获取或使用慧齐查平台的数据、信息和资料,或通过非常规方式(如:恶意干预慧齐查数据)影响慧齐查的正常服务,任何人不得擅自以软件程序自动获得慧齐查数据。否则,慧齐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慧齐查尊重知识产权,反对侵权盗版行为。

 

六、 免责声明

 

    1、您同意我们对以下事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非因慧齐查原因导致的您的信息泄露和其他后果,例如由于您将您的账号和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由此导致您的信息泄露和其他后果;

 

    慧齐查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相关政策要求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任何由于黑客攻击、病毒入侵而造成的暂时性软件关闭;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任何后果;

 

    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慧齐查;

 

    慧齐查在各服务条款及声明中列明的使用方式或免责情形。

 

    2、您使用慧齐查所查询的数据均来源于第三方,慧齐查自身不控制、编辑或修改第三方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如实展示。对于这些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我们不作保证,因使用该第三方 (包括其他用户) 提供的内容或信息或参考该内容或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负其责。另外,我们所提供的报告是根据现有已知的数据综合分析而得出相应的结论,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对于您使用该报告而产生的任何后果,我们亦不承担责任。

 

    3、是否使用本服务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任何资料之下载导致的您的电脑系统之任何损坏或数据流失等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4、您自慧齐查或经由本服务取得的任何建议或信息,无论是书面或口头形式,除非本服务条款有明确规定,将不构成本服务条款之外之任何保证。

 

    5.慧齐查对由于用户不正当使用本网站服务、或依据本网站信息进行交易引起的对任何第三方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用户应对前述对慧齐查或第三方的损害进行完全的赔偿。

 

    6.本网站的内容及提供的服务不含任何明示性或暗示性的声明、保证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真实性、适销性或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的明示或暗示性的声明、保证或条件,或者对其使用不会被中断或无误。

 

    7.慧齐查不声明或保证本网站或可从本网站下载的内容不带有计算机病毒或类似垃圾或破坏功能。

 

    8.慧齐查不担保本网站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对页面内容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9.若慧齐查已经明示本网站运营方式发生变更并提醒用户应当注意事项,用户未按要求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10.用户确认其知悉,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和电信增值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因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电信运营商的调整、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慧齐查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上传和接受阅读消息、或接发错消息,或无法实现其他通讯条件,慧齐查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用户确认其知悉,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存在有来自任何其他人的包括威胁性的、诽谤性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的匿名或冒名的信息的风险,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对因此导致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惩罚性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网站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本网站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慧齐查不对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七、 来源声明

 

    慧齐查所开发、运营的大数据软件慧齐查网页版(以下简称“慧齐查”)是一款企业工商数据等公开信息搜索引擎系统。根据用户指令,慧齐查的搜索引擎系统会以非人工检索方式自动生成用户检索的已经依法公开的企业信息,以便用户能够找到和使用该已被公开信息。

 

    慧齐查目前网站公示数据来源为如下网站,现就数据来源及其合规性简述如下: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介如下:

 

    1.1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1.2系统功能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和查询服务。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5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1.3信息说明

 

    1.3.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3.2 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公示法律依据如下:

 

    据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相关规定如下: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二)行政处罚信息;(三)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可以通过其他系统公示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第九条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

 

    综上,企业信息的公示内容系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此可知,该网站内所公示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如果您对该系统数据信息存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信息管理单位:

 

    全国工商业务及技术咨询电话

    省份 业务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总局 010-88652427 010-68035737

    北京 010-82691213、010-82691523 010-82691768(公示)、010-82691101(年报)

    天津 022-24453622 022-27958867、022-27958401

    河北 0311-88636652(企管)、0311-88635699(内资)、0311-88635709(外资) 0311-88636616

    山西 0351-7680261、0351-7680289 0351-7680330

    内蒙古 0471-6628362(企业)、0471-6628367(个体) 0471-4503252

    辽宁 内资:024-96315-1-3706、外资:024-96315-1-2211 024-96315-1-5155

    吉林 0431-82752046、0431-85279013 0431-85279085、0431-85270516

    黑龙江 0451-84572609 0451-84642258

    上海 021-12315 021-64220000-1002

    江苏 025-86639070、025-83321128 025-83314392

    浙江 400-888-4636 400-888-4636

    安徽 0551-64675064 0551-64675090

    福建 0591-87725970 18144071802

    江西 0791-86350261、0791-86350123、0791-86350123 0791-86350813、0791-86350125

    山东 0531-88527852、0531-88527676、0531-88527673 0531-88527468、0531-88527558

    广东 020-87512559 020-85587067、020-85587112

    广西 0771-5595316、0771-5531831、0771-5531229 0771-5558657

    海南 0898-66767974、0898-66521115-812 0898-66521115

    河南 0371-66779157 0371-66779334

    湖北 027-86786596、027-86721041 027-86780040

    湖南 0731-85693057 0731-85693057

    重庆 023-63712629、023-63725808(内资)、023-63725709(外资) 023-63724177、023-63724214、023-68423826

    四川 028-86522011、028-86522208 028-86780788、028-86784279

    贵州 注册指导处:0851-85850056、

    市场诚信处:0851-85827973 0851-85827973

    云南 0871-64566609 0871-64638836、0871-64566169

    西藏 0891-6335407 0891-6335788

    陕西 029-86138127 029-86138127

    甘肃 0931-8533300 0931-8533123

    青海 0971-8214754 0971-8271072、8227502、0971-8214933、0971-8271065

    宁夏 0951-5672031、0951-5672073 0951-5672074

    新疆 0991-2811781 0991-7598666、0991-2842918


2、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律依据如下:

 

    据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3〕26号》,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第四条 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第七条 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删除下列信息:……(四)商业秘密;(五)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

 

    综上,中国裁判文书网所公示之内容,系依法公开内容,不存在法院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事宜。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简介如下: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自今日起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现就有关事项申明如下:

 

    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由执行法院录入和审核。如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二、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网站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网站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

 

    六、如对该查询内容有异议,请与执行法院联系。”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法律依据如下:

 

    据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条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综上,法院系统所公示之内容,系人民法院认为不涉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事宜,其内容为依法公开之内容。

 

    4、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www.sipo.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公开专利信息法律依据如下:

 

    据自2009年10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定期出版专利公报。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综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公示的专利信息等内容,系根据专利法公开,其内容为依法公开之内容。

 

    5、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方网站(http://sbj.saic.gov.cn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方网站公开商标信息法律依据如下:

 

    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正版)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五条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四十条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第四十三条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第五十五条 ……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综上,商标的初审、准予、续展、转让、许可使用、宣告无效、注销等信息,系商标法法定公开,其内容为依法公开之内容。

 

    6、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http://www.ncac.gov.cn

 

    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公开著作权登记信息法律依据如下:

 

    据1995年1月1日起生效的《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二条 作品登记应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并对公众开放。……”

 

    综上,著作权登记属于自愿性质,著作权登记的同时即认可著作权登记的公开,故,其内容为依法公开之内容。

 

八、 特别说明

 

    1、慧齐查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的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慧齐查制定了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步骤,当权利人发现在慧齐查生成的信息所展示的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权利人应事先向慧齐查发出书面的“权利通知”,慧齐查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或以其他技术手段加以处理。若关联方未以该方式发送权利声明,则慧齐查有权拒绝对网站所示数据与信息的修改或技术处理。

 

    2、如果您所发出的权利通知的陈述失实,权利通知提交者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您无法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侵犯了其何种法定权利,慧齐查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3、用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3.1为任何非法目的使用慧齐查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3.2利用慧齐查提供数据信息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3.3利用慧齐查提供数据信息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3.4利用慧齐查提供数据信息进行任何不利于相关方或慧齐查提供数据信息的行为;

 

    3.5对慧齐查提供数据信息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6对慧齐查提供数据信息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7进行产品服务销售或其他商业行为,将慧齐查提供数据信息作为从事商业活动的场所、平台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介;

 

    3.8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3.9采用测试、欺骗等任何非法手段,盗取其他用户的帐号或对他人进行骚扰;

 

    3.10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慧齐查所传送;将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商业秘密、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专属权利)的内容加以上载、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3.11通过非常规方式恶意干扰或破坏慧齐查提供数据信息服务或与慧齐查提供数据信息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

 

    3.12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抓取、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获取或使用慧齐查平台的数据、信息和资料,或擅自以软件程序自动获得慧齐查数据。

 

    3.13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用户需对其在使用慧齐查提供数据信息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如果慧齐查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条规定的内容之一,或慧齐查合理地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规定,慧齐查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本协议,禁止相关用户访问慧齐查提供数据信息,保存有关记录,向有权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用户使用慧齐查提供的其他数据信息的电子服务,也须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5、因用户提供的内容违法或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导致慧齐查对第三方承担任何性质的赔偿、补偿或罚款而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损失),用户对于慧齐查遭受的上述损失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

 

九、 法律管辖与适用

 

    1、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您同意有关本协议以及使用慧齐查的服务产生的争议交由多米诺注册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2、您理解并同意,根据服务的升级,我们有权对本协议进行更改。我们会在我们的网站及相关软件产品中公告相关的更改,请您随时予以关注。在本协议修改之后,您继续使用慧齐查及相关服务的行为,将表示您已经同意并接受了本协议的更改。

 

    3、本协议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多米诺所有。